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{抵押权人: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[粤(2022)揭阳市不动产证明第0011074号]}
来源:揭阳市自然资源局
发布时间:2026-05-11 16: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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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
编号:揭市不动产公字[2026]第36号
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对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。
序号 |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/他项权证号 | 权利人 | 不动产权利类型 | 面积 | 不动产坐落 | 备注 |
1 | 粤(2022)揭阳市不动产证明第0011074号 |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 | 抵押权 | 311㎡ | 揭阳市东山新河路以东新阳东路以北新阳花园三幢1801号 | 抵押人:翁媛莹 |
公告单位:揭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2026年5月11日